在教育严重“内卷”的当下,学习已经不是学生一个人的事情,而是上升到了一个家庭的事。不少家长为了让学生学习更加便利,会选择在学校旁边租房陪读,这样确实能给学生带来全方位的照顾,但也增加了家长的负担,每天只能围着孩子转。有家长会疑惑,在中学阶段住校和走读哪个更利于学生的学习,家长到底应该怎么选择?
在《教育与美好生活》一书中罗素结合自己从小的教育经历及观点,在对于孩子应该走读还是寄宿的问题做了深度的分析,希望能对处于迷茫中的家长,带来帮助和建议。
作者认为,一个孩子应该被送进走读学校还是寄宿学校,必须根据自体的环境和孩子的性格来决定。每种体制都有各自的优点,在某些情况下一种体制的优点更多,而在其他情况下另一种体制的优点更多。
在这篇文章里,作者提出一些论据,这些论据是他在决定自己孩子如何择校时所看重的,而且作者认为,其他尽责的父母可能也会重视它们。
01
健康
首先要考虑的是健康。不管现实学校中的真实情况如何,显而易见的是学校在这方面比大多数家庭能做得更科学、更细致,因为它们能雇用拥有最新知识的医生、牙医和生活教师,而忙碌的家长们在医学上可能是比较无知的。
而且,学校可以设在有益健康的地区。对于那些居住在大城镇的人来说,单单这一论据就能非常有力地支持他们选择寄宿学校。能让大部分时间在乡村生活中度过,显然对年轻人更为有益,因此,如果他们的父母必须居住在城里,那么这些父母就应该将孩子送到乡下读书。
不久之后,这种论据也许就没有这么大的效力了,例如,伦敦的卫生健康条件正在稳步改善。而且通过人工紫外线的运用,或许能达到乡村的卫生健康水平。
然而,即便能使疾病减少到乡村那样,城市里仍会有巨大的精神压力。无休止的噪音对于孩子和成年人都是有害的,旖旎的田园景致、雨后的泥土芬芳、山间清风和璀璨群星,应当留在每个人的记忆里。因此,作者认为,无论城市的卫生健康条件如何改善,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生活在乡下,对年轻人来说依然很重要。
02
时间成本
支持选择寄宿学校的另一个论据是能节省往返的时间,当然这个论据较为次要。大多数人的住所附近没有真正出色的走读学校,孩子上学也许要走很远的路。正如上一个论据对城市居民来说是最有说服力的,这个论据对乡村居民来说最有说服力。
03
教育试验
如果要尝试对教育方法实施任何的革新,几乎必须先在寄宿学校进行试验,因为相信改革的家长不大可能集中居住在一小片区域。这一点不适用于婴儿,因为他们并不完全受教育当局的管理;因此,蒙特梭利女士和麦克米伦小姐能在穷苦人家的孩子身上从事她们的实验。
相反,在公认的上学期间,只有富人才能获准对他们的孩子进行教育实验。他们中的多数人自然偏爱旧式的传统教育,少数期望别种教育的人则散居各地,无论哪个地区都不足以支撑起一所走读学校。 像贝德尔斯(Bedales)那样的教育实验只可能在寄宿学校里进行。
04
支持走读-情感价值
然而,支持选择走读学校的论据也十分有力。在学校里,生活的许多方面都不会表现出来:学校是一个人造的世界,那里的问题与外面世界的顺大相径庭。一个只在假期回家的男孩,家人们都对他嘘寒问国相比一个每天回家的男孩,他所获得的生活知识可能要少多了。
目前,女孩较少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在很多家庭,女孩要比男孩做更多家务,但随着她们的教育和男孩的教育同化,她们的家庭生活将变得跟男孩类似,她们目前所拥有的许多家务知识也将消失不见。
在15岁或16岁之后,让孩子分担父母的一些事务和担心是件好事——确实不应分担太多,因为那会干扰学业,但仍然要分担一部分 。免得他们认识不到大人也有他们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利益和自己的价值。
在学校,只有年轻人才重要,学校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们。在假期,家庭的氛围又往往受年轻人的主导。结果,他们容易变得骄横和冷漠,无视成年人生活的艰辛与不易,并对自己的父母漠不关心。
这种状况容易对年轻人的情感产生不良影响。他们对父母的感情会变得淡薄,并且他们绝不会学着调整自己,以便跟那些爱好和追求都和自己不同的人相处。
我认为这会导致一种自私的完善(selfish com-pletenes),即觉得自己的人格是卓尔不群的。家庭最能自然地纠正这种倾向,因为它是由年龄各异、性别不同以及职分有别的人所组成的一个单位;它是一个有机体,区别于同类个人所组成的集体。
父母之所以爱孩子,主要是因为他们为孩子费尽心血;倘若父母对孩子无所用心,孩子也就不会把他们放在心上。但是他们付出的心血必须是合理的,即只在必要的程度上付出,不要影响他们自己要做的工作和要过的生活。尊重他人的权利是年轻人应当学习的事情之一,相比别处,在家里更容易学会这点。
让孩子知道他们的父亲会因为忧虑而心力交瘁,他们的母来会因为琐事成堆而精疲力尽,这对他们是有益的。让孩子在青春期仍保持活跃的孝心,也是有益的。
一个缺乏亲情的世界会变得冷雕而刻板,这个世界的成员都是飞扬跋扈之辈,一旦碰壁, 又会变得阿谀奉承。
我担心,这些不良后果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把孩子送进寄宿学校产生的,我认为这种后果的严重性足以抵消寄宿学校的许多优点。
现代心理学家坚称,父亲或母亲对孩子的过分影响是一件极为有害的事情,这当然千真万确。但如果像我所建议的那样,让孩子从2岁或3岁起就去学校,那么我相信不大可能出现这种情形。在我看来,孩子很小就上走读学校,是对父母支配一切和父母无足轻重的恰当折中。就刚才的一系列考虑而言,假如再加上一个美满的家庭,则这种做法对孩子的成长显然是最合理的。
05
支持走读-群体影响
对于生性敏感的男孩来说,让他们身处纯粹由男孩组成的群体里,是有一定危险的。12岁左右的男孩大多处于举止粗率、情感淡漠的阶段,不久之前,在一所著名的公学里,发生了一个男孩因为同情工党而被打成重伤的事件。那些和一般人有不同观点和爱好的男孩,在这种环境里很可能遭受极大的痛苦。即使在目前最现代,最进步的寄宿学校里,亲布尔人的学生在布尔战争期间日子也不好过,凡是爱读书或不厌学的男孩,都肯定会不受待见。
在法国,那些最聪明的男孩都去读高等师范学校,不再和一般男孩同校上学, 这种做法确实有不少优点。它可以防止那些才智过人的孩子神经受损,以至去巴结那动资质平平的庸人,而这种情况在英国屡见不鲜。
它能让那些不受欢迎的男孩免于原本必定会遭受的压力和痛苦,还能使那些聪明的男孩得到适合他们的教育,相比针对普通孩子的教育,这种教育的进度要快得多。
但另一方面,这种做法也会在以后的生活中把知识精英和普罗大众隔离开来,或许会导致他们对普通人缺乏应有的理解。尽管有这种潜在的缺点,相比英国上层阶级的做法,即折磨那些拥有杰出头脑或卓越德性的男孩,除非他们碰巧也擅长娱乐,我认为这种做法总体上更好。
06
支持寄宿-性别影响
不过,男孩们的粗蛮并非不可矫正,事实上,这种情况已经比以前少见多了。《汤姆●布朗的求学时代》描述了一派阴暗的景象,假如把这样的描述用于现今的公学,不免有些夸张。倘若男孩们接受了我们前面几章所说的那种早期训练,这种描述就更加不适用了。
如贝德尔斯中学所表明的,男女合校教育在寄宿学校是可能的,我觉得这样做可以让男孩们变得文明。我不想贸然承认两性之间的天然差异,但我认为,较之男孩,女孩不太会通过殴打欺负异类。
然而,目前能让我放心地将一个在智力、品德和感受性方面超乎常人,或者政治上不保守、神学上不正统的男孩送去就读的寄宿学校,真是寥寥无几。我确信,为富家子弟所设的现有公学体制对这样的男孩是有害的。但具有非凡才能的人,几乎都包括在这类男孩当中。
07
结语
在上面的讨论中,支持和反对寄宿学校的论据都有,唯有两点是基本的和不变的,并且这两点是对立的。
一方面是乡村、空气和空间的好处。
另一方面是亲情和通过了解家庭责任获得的教育。
对于那些住在乡下的父母,另有个支持寄宿学校的理由,即周边不大可能有一所真正出色的走读学校。鉴于这些相互冲突的考虑,我认为不可能得出任何可以普通适用的结论。
如果孩子强健而有活力,就不必认真考虑健康问题,支持寄宿学校的理由就少了一个。
如果孩子对父母感情深厚,支持走读学校的理由就少了一个,因为假期就足以维系亲情,住校正好可以防止这种情感过度发展。
才能出众的敏感儿童最好不要去寄宿学校,在极端情形下,甚至最好不去学校。
当然,一所好学校要优于一个坏家庭,一个好家庭则要胜过一所坏学校。 如果两者都不错,就得权衡它们的优点再做决定。
至此,我是从经济宽裕的家长的角度来谈的,对他们来说,个人选择是可能的。如果从社会的角度出发,从政治上考虑这一问题,就要涉及其他因素。一方面有寄宿学校的费用问题,另一方面如果孩子不在家里住,又可简化住房问题。我坚决主张,除了极少数情形之外,每个人都应当接受学校教育直到18岁,专门的职业训练只能在18岁之后开始。
尽管我们当前讲到的两种方式都不乏推荐的理由,但对于大多数工薪家庭的孩子来说,这一问题将长期由经济上的考量所决定,即选择走读学校。尽管这种决定不是基于教育方面的理由作出的,但也没有明显的理由认为它是错误的决定,因此是可以接受的。
《教育与美好生活》是一本谈论儿童教育的书籍,作者表明,书里的看法“源于我关于自己孩子的一些困惑,因此这些见解并不冷僻或抽象”,相信可以引发不少读者的共鸣。